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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湖“零点行动”只是治污第一步

1998-12-1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

本报上海12月14日电(记者林英)太湖流域1035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,只是太湖治理污染的第一步,目前太湖水质仍然很差,与规划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,沿湖各省市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必须更上一层楼,特别要加强城市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。今年年底的“零点行动”绝不是太湖治理的终点,而应是第二阶段太湖治理的新起点。这是全国人大环资委检查组在太湖流域进行了8天的检查后提出的。

根据《太湖水污染防治“九五”计划及2010年规划》的规定,1998年底,太湖流域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(即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或日排COD30公斤以上)共有1035家,从这次检查中看到,目前已有652家完成了达标排放任务,占总数的63%;已关停155家,占总数的14.9%。两项合计,已完成达标排放和已关停的排污单位占总数的77.9%。正在调试的有202家,占总数的20%;正在施工的有26家,占总数的2.1%。此外,流域内“十五小”污染企业已于1997年底全部关停,1052家非重点排污单位已有70%完成了治污工程。

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,目前太湖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向太湖排放的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量,特别是宾馆、饭店和生活污水,仍远大于太湖所能承受的污水量。按规划建立的污水处理厂进度严重滞后,33个尚有28个未动工。二是过量的水产养殖和水底淤泥的二次污染,使太湖水体的自净能力继续削弱。三是农业的面源污染源尚未得到有效控制。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很难实现规划的下一个目标。

检查组指出,太湖治理第二阶段的任务比第一阶段更为艰巨。这就要求沿湖的各级政府在太湖治理上,必须步子更快一些,力度更大一些,要求更严一些,投入更多一些。今年年底的“零点行动”绝不是太湖治理的终点,而应是第二阶段太湖治理的新起点。要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,齐心协力,团结协作,知难而进,加快步伐,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太湖治理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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